2012年4月9日星期一

烟花女何桂棉 心中有段不了情


何桂棉的长衫都由固定的上海和广东师傅做,有一间很有名的张富记,就在大马路(桥南路)余仁生对面。(国家档案馆提供)

烟花女何桂棉 心中有段不了情
(2012-04-08)文⊙周雁冰  口述历史
本系列由本报与新加坡口述历史中心合作,从该中心的“妇女计划”中把来自社会各阶层女性的故事呈现出来,看她们在动荡不安的社会进程中如何争取在性爱、婚姻、生育、教育、经济的权益与自主,侧面反映女性在那些年代的重量。

她的声音②
   何桂棉(艺名月小燕)是1940年从香港卖身来新加坡的“琵琶仔”或称“阿姑”。当时没有受教育的她,认为当烟花女子不失为自食其力的一条路。1940 年代她是新加坡德霖街当红的“皇后”,男人多、酒局多、慈善也做得多。何桂棉26岁从良,和丈夫维持了42年的婚姻,但在她心中却始终有一段不了情。(由 于联系不上何桂棉及其家人,因此无法刊登她的照片)。
      我1922年出生在顺德乡下东西马岭,小时候很多病。家里的人问签,他们说我不能留在家里,要被卖出去。
  我6岁的时候卖给一位乡下教书没出嫁的女子,算是有钱人家。但我一直哭,当时老被那里的小孩欺负,他们趁我睡觉时把蟑螂塞进我嘴里。
  在那个家里,养母的兄嫂人很厉害,常刻薄我,不许我念书,要我陪她女儿,我像她女儿的丫头。
  日本打进来的时候,我们开始逃难的日子,好不容易租了一条船漏夜逃跑。那时我14岁长得蛮漂亮,心里特别害怕,因为日本人老少都奸淫。
  我很凄凉,每天把脸涂黑背着小孩扮成老太太,很辛苦才逃到四川。逃难的时候,飞机在头上轰轰响,我们走到半途没有屋子没东西挡,连一棵树也没有,只好趴在田地里避开飞机。不然机关枪“仆仆”地扫射,谁都活不了。逃了很长时间,家里也变穷了。


当年被称为“阿姑”或“琵琶仔”的烟花女子自组卖花队为社会筹款。(何桂棉藏,国家档案馆提供)
后来回到广州市,我养母花了一人50块钱才逃到香港。

  我寄宿在养母的姐妹家里做帮佣。那家人的先生很好色,整天对我动手动脚,经常叫我陪他到跑马地那边放风筝。

  那时养母到处找人要把我嫁掉,但是这些男人不是三妻四妾就是穷人家。其中一个要我做三姨太,另一个要我做四姨太。他们有车有钱有工人,但是我都不要。后来给我找个年轻技工,但我常听人家说:“机器衫有的给你洗,银纸没的给你看”,所以就决定不嫁给他。

到新加坡闯天下
  1940年,我养母姐妹的朋友问我要不要去新加坡做“琵琶仔”。
  那时我觉得前途茫茫,不知道要怎么办,只觉得我宁可自己去闯,留在香港做姨太太很凄凉,每天都得服侍男人,我看了很害怕。我想出去,到时过得好不好是我的命。我来之前就知道要做什么,新加坡是闻名赚这种钱的。18岁我就很懂事了,我可以接受这样的工作。
  于是我就和阿姨坐船来了。在船上,船主的侄儿和几个人都追求我,船主还想“开苞”。但是那时阿姨(鸨母)已经找到人“开苞”了,轮不到他。后来在靠近芒胶脚(劳明达街)那边,给人开了苞。这是答应人家的事,不能后悔的。
  来新加坡的时候就说好,做三年薪水150港币,全部都给养母。但其实养母只拿90多元,媒人(介绍人)也要扣的。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吃亏。
   我做了三年,因为是日据时期,所以赚的是日本币。三年后,阿姨说日本币没用,要再做两年赚够英币才能走,所以又给他们做了两年,一共五年。那时候我很怕 他们,不敢反抗他们的要求。自己在新加坡也没有亲人,又听说这里会做降头,让人变得疯疯癫癫,所以根本没想过要逃跑。而且在新加坡没钱是行不通的。再说, 我吃得好、住得好、穿得好,酒局一台接一台,根本没时间想跑。  我出来做的时候叫月小燕,住在德霖街琵琶馆的10号头房。头房装饰很美观,嵌花的墙壁, 家私很漂亮。
  阿姨是广东番禺人,她是没嫁人的女仔。她手下有十几个像我这样的。在我来之前,她们有的会玩琵琶,叫琵琶仔。所以我们也跟着叫,其实我们是不会玩琵琶的。我和阿姨关系很好。没有客人的时候,我会去她的房子和她一起睡,她还煮东西给我吃。德霖街最红的“皇后”
  我每个月至少帮阿姨赚两三千块,但我一分钱也拿不到。当时好像没有感觉,只是认为自己应该尽责任帮她赚钱。
  每天,我们的生活都绕着酒局和客人转。晚上赴酒局到半夜,我们通常去客人住的地方,有时候也在酒楼和舞厅,有时候在公馆。公馆那时是男人打牌、消磨时间吃鸦片的地方。
  我的酒局是最旺的,一晚跑十几二十台,跑十几二十个地方。我那时穿很高的高跟鞋,又穿长衫(旗袍),爬几层楼梯,每晚就这样跑。应付酒局就是坐在那里陪客人。他们打麻将,我们就在后面看,有时也坐在他的膝盖上替他打,给他唱唱歌、递香烟、递手巾。
  那个时候,酒局的收费一般是五到十元,有时更高。如果客人过夜的话,就是50元,也有人给一百或两百元的。如果有这样的客人,阿姨会炖东西给他吃。(按:当时店里的打工仔月薪只有六七元。)
  我几乎每天晚上都有人来过夜,但客人都是固定的,一个晚上一个。要过夜的客人我会挑,有那么多人供我选,我不随便和人过夜。粗鲁下流的我不要。我接的都是大老板。我不喜欢粗鲁的人,认为他们配不上我。
  不过,虽然说有得选,但是很凶恶的人,尤其是政府人,那些权威很大的,我们也怕他们几分,怕被捉起来,所以偶尔也要应酬那些政府人。
  客人过夜不一定会发生关系的,有的客人喝了吃了就走了,有的可以对着你在床上聊天,谈到天亮的,这样维持很久的也有很多。
  我手里拿过很多钱,是最多钱的。他们都叫我皇后,因为最旺、最有名。但是到手的钱都是人家的,这只手拿,那只手交……
  我喜欢穿黑色蕾丝长衫(旗袍),再配上鞋跟很高很幼的黑色高跟鞋。年轻时皮肤白皙,穿黑色长衫很好看,再配高跟鞋,你可以想象有多漂亮!
  那个时候,我们的长衫都由固定的上海和广东师傅做,有一间很有名的张富记,就在大马路(桥南路)余仁生对面。那时,做出来的腰很小,才16英寸,不像今天的女孩子,至少24、25英寸。我每次都和佣人一起去买衣服,佣人带钱,我们专管挑。  每天早上,我都要坐车仔(人力车)到理发店,丹戎巴葛的“怡莲”去梳头。那个时候,我们流行放假发把头发垫高。有时,我们也找罗敏申的洋人梳头,那种蓬蓬松松的发型,但是一出街,风一吹就什么都没有了。洋人梳头很贵的,但是像我那么猛的阿姑一定要找好的。
  我不怎么化妆,就用手巾搽点白粉。但是口红要涂很久,涂得不好要抹掉,重涂。我也不涂指甲油,不喜欢戴首饰,就戴个手表。
  我的人很静,不虚荣也不宣扬。我出来做的时候,人很正经,很严肃,没有嘻嘻哈哈,没有动手动脚。我不喜欢淫荡,人很正派。有的姐妹不规矩,做出令女人难堪的事,我很讨厌。
  比如我做酒局,是不喜欢人家动手动脚的。谁摸我,我就马上离开,翻脸就走!但是很多女人是允许男人这样的,我连看了也心里生厌。我们虽然做这个,但也不应该在人前做出难看的事。所以很多人说我这个女人很骄傲,是不能碰的。
  做善事我也做得最多,最出力。像广惠肇、华南水灾、盂兰胜会,我们都有帮忙。
  我做善事几乎每次得第一,所以金牌最多。我们拿本簿子去找客人,游说客人多捐款,看谁游说得多。
   我和我的姐妹歌伶卿卿,成立了一个叫做“菊芳”的组织。我们两个人做正副主席,还有其他三百多人。我们绣朵黄菊在白衣服上,自己找人做纸花,发动姐妹们 沿家挨户去卖,每层楼去叫,找人捐款,卖票卖花,闭门羹吃了很多次。但是我们脸皮很厚的,经常给人骂也不管,我们要为社会做点事。
  我和卿卿时常做到连声音都没有了。晚上做阿姑,白天卖花,真的很辛苦。那个时候,做慈善赢了很多奖牌,但是日本人进来的时候,我一害怕就都给丢了,塞进沙包,丢到了恭锡街后面。

差点被日本人打死
  日本人来的时候我们逃到武吉知马,过了很久才出来,回去德霖街。  当时我们的客人还是中国人,但也有中国汉奸带日本军官来找女人。  有一 次,我被一个日本人追,从天一景(近柏城街)追到二马路(新桥路)。那个时候我喝醉了,他坐车跟着我,我也不知道。那家伙就跟着我上楼,硬要那里的姐妹开 门,让我们进去做那回事。人家不肯开,他就在门口打我,用鞋尖往我的胸口猛踢,还扯着我的头发去撞墙壁!
  后来他不甘愿,居然还把我和佣人的辫子绑在一起,硬是把我们从三楼一直拖到楼下,连鞋子都掉了。
  到了马路边,他逼我们上车,要三个人坐一个车。结果车仔佬说拉不了三个,他只好自己坐一辆。
  不幸中的大幸是,那两个车仔佬决定要救我们。他们俩便一个往东跑,一个往西跑,把我们和那个日本人分开了,我们得救了!但我的头部也因此受了伤,一痛几十年。
  有一次,我们差点儿被日本人带去做军妓。
  那天,有两个中国汉奸带了日本人上来,说要捉我们去做军妓。碰巧阿姨的两个“猪马”都在。猪马就是在新世界隔壁提供那种很低贱服务的女人。他们的客人找她们一下就走了,像现在的妓女一样,我们那时叫“打炮”,听说猪马一天要应付一百个男人,一个五块钱而已。
  我们姐妹和中国汉奸商量,答应给他们免费过夜服务,让他们不要捉我们,就让那两个猪马代替。那两个猪马也愿意。当天晚上,我们怕他们又回来捉,所以连夜就跑了。
客人成了我的丈夫
  我的丈夫在街上看到我,后来知道我是做这行的,便来找我。他一个星期来两三晚,每个月花至少四百块钱在我身上。
  我丈夫是福建同安人,比我大12岁。他在直落亚逸的出入口商卖土产。起初做伙计,后来当上经理。  那时我26岁,觉得自己很老了,要找人嫁。我做了五年给阿姨,之后又再多做几年也是为了以后嫁人不用那么凄凉,自己身上一分钱也没有。我想找一个老实的,不出去找别的女人的男人,这样子我会比较放心。我那时想,再不找人嫁,以后不旺了一直淡下去,心里会很难过的。
  我丈夫和我结婚的时候,在中国有妻子,但是她精神有问题不能来新加坡。他们有一个儿子。其实,我就是喜欢他有儿子,我自己不晓得为什么是不能生育的,所以他有儿子是最好不过的。后来结婚一年多,他的妻子死了,儿子来过新加坡几次。
  农历十一月二十日结婚那晚,我花了两千块在新世界詠春园摆酒。结果那晚连绵大雨,我的丈夫没有去……雨太大了,他来不了。
  嫁妆是我自己准备的。我把嫁妆的钱用来买屋子,是阿姨叫我买的。不过那个时候,有钱也不敢让丈夫知道,有房子也不让他知道,怕他知道了会挥霍。
  所以结婚以后,我虽然钱很多,但是不敢吃不敢用,怕他知道我有钱就会变。阿姨说的,别让他知道你有钱,把钱花光了老了会很凄凉的。
  开始的时候,我们很快乐,我丈夫是经理,我们有辆小汽车,我每天载着他去上班,然后就开车出去逛街。那真是一段很好的日子。但是后来他生意失败了,欠了一屁股债,我只好替他还债。再后来,他遇上车祸。身体开始不好,又赌博,而且赌得很厉害,欠了人家很多钱。
  就那以后,我才让他知道我有屋子的事。他老了,大家都老了,我才把房子首饰都卖了,让大家有得吃、有得用。
  后来,他死了,死的时候80岁。我嫁给他42年。
  其实,本来我有一个很深爱的人,但是他有妻子有妾,我不能喜欢。可是说不喜欢,却还是想喜欢他,但是又不可以嫁给他。
  我们到后来都还有见面,但我们是始终无缘的……(访员:陈鸣鸾 访谈年份:1992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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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4月4日星期三

新加坡师资训练学院

(2012-04-04)● 林潮发 尘人凡语

  早期的新加坡师资训练学院,坐落于巴德申路(Paterson Road),是由好几栋三、四层楼的建筑物构成的一所专为初入教职,提供专业训练的场所;也是建国初期培育教师的摇篮。它的规模在当时说来不算很大,但也 不小。好多间课室,分布在四栋大楼里。此外,还有行政楼、科学楼、工艺楼、图书馆、视听室、音乐室、餐厅和大礼堂等设施。那时的院长是多拉三美Rev T.R. Doraisamy,副院长是刘蕙霞博士。英、华、巫、印教师都在那儿受训。在60年代。单单华文部的讲师共有30多位,全日制与半日制学员,共有200 多人。

  华文源流,分为全日制教育文凭班。学员受训期为两年,必须缴付学费。另一种是专为已正式受聘的华文教师而设的普通教育文凭班,属于半日制的,为期三年。教早上班的教师,下午受训;教下午班的教师,则在早上受训。

  受训教师必修的科目有好多科,如:语法、语音、教育心理学、中华文学、各科教学法……主修科有:体育、图工、家政、音乐、数学……拥有高级中学会考文凭或高级中学会考考获两科副修证书者,可豁免修主修科。

   由于学员众多,课室不够用,学院便借用于经禧路的几座建筑充当教室。史丹福路大水沟旁,靠近国家图书馆附近的对面,是霸王车的集中地。教师要到师资训练 学院,不是搭乘巴士,便是坐霸王车前往。为了赶时间,多数教师会搭霸王车,每人收费两角钱。有时候,一辆陈旧脏透的霸王车还要挤上五六个人,大家只好迁就 忍受。司机还警戒在先,途中如遇到交警,学员必须自行下车,以方便他开溜。

  受训期间,讲师随时会到学校看教学,受训教师时时要有心理准 备。教具的制作,放大图的绘制,一手包办。偶尔遇到好的同事,便互相帮忙,才共渡难关。半日制受训教师,起薪每月190元。受训期间,每年加薪也只不过区 区一二十元。受训完毕,还要考到马来文一号文凭,才能正式成为公务员。

  以前的教师生活的确有点苦,除了教学、备课、改卷,还有其他琐碎的事也一大堆。不过,那时代的学生,纪律并不算差,家长对教师也比较尊敬,少投诉,少给教师麻烦。